来源:盛华观察
近日,曾自称救助上百名孕妇与弃婴的道禄和尚因涉嫌诈骗被警方控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6月26日,浙江绍兴上虞警方通报,道禄(原名吴某,48 岁)自2018 年以来,以 “资助孕妇、助养儿童” 为名,伙同三人接受大量社会捐赠,善款多数被用于高额个人消费。目前4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金额或超千万元,案件仍在侦办中。随着事件的曝光,公众在震惊之余,也十分关心道禄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处罚,对此,媒体采访了相关法律专家进行解读。
据了解,道禄原名吴兵,1977年生于江苏南通,2010年在寺庙剃度出家。自2012年开始,他宣称开始救助孕妇和弃婴,主要形式为帮助未婚先孕的女性顺利生产,并对儿童进行收养。2022年6月,道禄作为法定代表人在上虞区民政局注册登记了民办非企业单位 “绍兴市上虞区莲花慈善社”,业务范围包括开展弱势儿童、孤儿、单亲困难孕妇救助等慈善活动和慈善文化交流。今年 2 月,莲花慈善社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某某(道禄出家前与前妻所生女儿) 。
然而,今年5月以来,警方接大量群众报警,并关注到网络上 “道禄骗取钱财” 相关信息,于5月21日立案侦查。经查明,道禄自2018年起,先后伙同历某依(女,35 岁)、姜某琪(女,24 岁)、吴某雯(女,24 岁)等人辗转于江浙多地,以 “资助孕妇、助养儿童” 为名大量接受社会捐赠,却将善款大多用于个人高消费,涉嫌诈骗犯罪。同时,警方还查明道禄涉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
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律师左迎春表示,从警方通报情况看,道禄涉嫌诈骗,这很可能成为未来检方公诉的正式罪名。“其行为具有典型的非法占有目的,欺骗捐赠者,未将善款用于救助孕妇和儿童,而是把大部分挪作个人高消费。”
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五十万元以上属 “数额特别巨大” 。
“结合目前警方通报的涉案金额或超千万元,若构成诈骗罪,道禄很可能面临10年以上刑期。但具体量刑仍待法院根据案件的详细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认罪态度、退赃情况等综合审理裁定。” 左迎春律师进一步解释道。
此外,道禄作为 “绍兴市上虞区莲花慈善社” 的原法定代表人,若慈善社在运作过程中还存在其他违反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他也可能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比如慈善组织存在未按照慈善宗旨开展活动、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等情形,民政部门可以对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销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相关责任人也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 。
就道禄被警方带走以后产生的儿童遗留问题,当地民政部门表示,因涉及许多少年儿童,警方在办案时与民政部门保持了沟通,提前做了协调。经民政部门查证,“莲花慈善社” 在上虞区境内共有31名儿童,其中女孩8 名、男孩23名,绝大多数是因为家庭原因导致,例如有家长未婚先孕,生下后又不愿意抚养,且都来自省外,目前有5人已被家人接回,其余人员均妥善安置在一处,并提前进行了健康体检,配备心理辅导,余下儿童也在积极努力对接中,进一步做家长的思想工作。警方也已通过DNA 比对等调查,确认未发现此前网传的儿童买卖情况 。
此次道禄事件给社会敲响了警钟,慈善领域的规范管理至关重要。公众在奉献爱心时,也应提高警惕,选择正规、透明的慈善机构进行捐赠,确保善款能够真正用于需要帮助的人群。同时,相关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管,防止类似的欺诈行为再次发生。随着案件的进一步侦办,道禄最终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制裁。